通知公告内容详情

    关于开展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2/19 14:45: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降低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提升技术创新层次和水平,根据《浦东新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浦府规〔20201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操作细则(试行)》(浦科经委〔201715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是指符合《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工作指引》(沪科合〔20169号)规定的评价标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2、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此项目申报受理采取名单制管理。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3、申报企业在浦东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二、补贴标准

    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可申请10万元的创新券额度,用于企业在创新服务信息平台上采购经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相关服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服务合同经审核并完成服务后,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享受创新券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10万元。

    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其20202月份、 3月份在创新服务信息平台上,采购用于与疫情相关的经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相关服务(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在服务合同签订后,可凭服务合同、发票和支付证明材料先行兑付。经审核后,可按合同金额的100%享受创新券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50万元。如另行申请上海市创新券资助的,企业每个服务合同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资助的金额,总计不得超过该合同金额的100%

    三、创新券申报

    1、申请企业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科技专项)服务平台 (https://pdczkj.shcei.com.cn/web/index.jsp),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并进入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点击创新券申请

    2、进入创新券申报系统后,点击创新券申领,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线发放科技创新券额度。

    4、申报时间:

    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1231日。

    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410日。

    四、创新券使用

    1、进入创新券申报系统后(登录方式同创新券申报1),点击创新券使用,在线填写创新券使用申请;

    2、创新券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创新服务信息平台上有标识创新券的科技服务产品。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上传服务合同附件,提交审核;

    3、完成服务后,企业须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4、网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创新券兑现申报。

    五、创新券兑现

    申报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1、电子文本提交

    1)进入创新券申报系统后(登录方式同创新券申报1),点击创新券兑现,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2020年度)作为附件上传。

    2)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送书面材料。

    2、书面材料提交

    书面材料1份,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申请。书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经审核的创新券申报材料(仅在年度首次兑现申报时提交):

    1)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申请表;

    2)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3)企业2019年度的纳税汇算清缴表(如果还未完成,可先提交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兑现时再提交纳税汇算清缴表;新企业提供至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经审核的创新券兑现申报材料(每次兑现申报时提交):

    1 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 服务合同复印件;

    3 服务发票复印件;

    4 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5 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可先行申请兑付,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在服务合同完成后补交);

    6)企业创新券兑现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7)申报单位承诺书(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提供)

    3、装订要求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采用普通纸作为封面,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表、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2页以上加盖骑缝章。

    4、注意事项

    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浦东新区科经委将取消其创新券兑现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有信息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开户行及账号等),应及时递交相关资料至报送地址。如因信息变动未告知而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审核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5.申报时间

    浦东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1231日。

    上海市生产能力应急征用企业和保障企业:网上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410日。书面材料于2020424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业务咨询电话:021-50796185

    窗口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

    技术支持电话:17621255129

    材料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材料报送地址: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89号窗口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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